劳动行政部门有哪些
劳动行政部门有这些:县(旗)、自治县(旗)设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省辖市、州、自治州设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设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国务院设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法律依据】《劳动法》第九条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主管全国劳动工作。
劳动行政部门具体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区市一级是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法第九条规定,“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主管全国劳动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动工作。”这一条规定明确了劳动行政部门在劳动工作中的地们和职责。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就是各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各地叫法不一样,有的叫劳动局,有的叫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主管全国劳动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动工作。
关于劳动行政部门的归属,它具体指的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以及其各级分支机构。劳动行政监管工作分为两个层面:首先,国务院作为最高级别的劳动行政部门,负责全国劳动合同制度的全面监督和管理,这是其普遍管辖的职责。这一层的监管旨在确保劳动合同的全国统一执行。
劳动保障部门有哪些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就是各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各地叫法不一样,有的叫劳动局,有的叫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主管全国劳动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动工作。
劳动行政部门有这些:县(旗)、自治县(旗)设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省辖市、州、自治州设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设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国务院设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法律依据】《劳动法》第九条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主管全国劳动工作。
劳动行政部门具体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区市一级是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法第九条规定,“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主管全国劳动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动工作。”这一条规定明确了劳动行政部门在劳动工作中的地们和职责。
社保局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行政事务机构,负责全市社会保险基金的征收和管理。
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劳动部门是指哪些部门
1、劳动行政部门具体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区市一级是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法第九条规定,“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主管全国劳动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动工作。”这一条规定明确了劳动行政部门在劳动工作中的地们和职责。
2、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就是各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各地叫法不一样,有的叫劳动局,有的叫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主管全国劳动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动工作。
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及其各级机构。根据律图显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是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及其各级机构,全国的工伤保险的相关工作都是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负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为主管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事务的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成部门,其前身为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
4、劳动局归属政府行政部门,属于行政编和事业编混合编制,局长等中层领导(科级)基本属于行政编,就是公务员。一些科室工作人员、后勤属于事业编,有些岗位属于聘用人员。劳动局是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简称,包括劳动分局和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5、法律法规中的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厅、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责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6、宽泛的说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的说指的是劳动监察。《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条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