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转让合同的书写:
首先,陈述转让人和受让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单位,地址等等。
二、写明转让房屋的基本情况。包括房屋所在位置;房屋的楼号、单元号、门牌号;房屋建筑面积;房屋的实际使用面积;建筑结构。
三、指定转让价格、付款方式和付款时间。
第四,明确房子钥匙的交付时间。
5.注明何时办理过户手续。
不及物动词缔约国的承诺。甲方保证其有权处分转让的房屋,该房屋转让不存在法律障碍;甲方保证转让的财产不涉及第三方的权利。
七、明确违约责任。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指定解决争议的方式。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X.最后双方签字确认。
[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所有权登记管理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房屋所有权登记,是指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代表政府对房屋所有权及因上述权利而产生的抵押、典权等其他房屋权利进行登记,依法确认房屋产权归属关系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房屋所有权人,是指依法享有房屋所有权和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及房地产他项权利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
本办法所称房屋权利申请人,是指已取得房屋并申请房屋登记,但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