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名单位:龙岗区坂田街道花城社区工作站
家住深圳莆田四季花城小区的市民白女士说,她2020年7月搬家后,没有主动在小区申报居住登记信息。今年孩子要报小升初才能记住。白女士认为,小区网格员租了新址半年不去登记,是失职。对此,花城社区工作站表示,深圳实行举报义务人自愿申报制度,网格员主要上门核实信息;初步判断白女士不符合信息变更条件,材料已送上级部门审核。
在同一个小区多次搬家
未主动登记居住信息影响子女入学
白女士从2016年开始在坂田四季花城小区租房。她这五年在小区换了好几次房,最后一次搬家是在2020年7月5日。搬家后,白女士没有主动去小区登记居住信息,也没有问房东是否帮忙申报。
2021年5月24日,白女士为了给孩子办理学位,到社区工作站打印报名信息,却发现自己最近搬了新房后的居住信息没有录入系统,报名日期只能从2021年5月24日算起。
根据龙岗区2021年秋季入学政策,非深户籍子女租房办理房屋租赁证或网格登记居住登记的时间应在2020年8月31日前;深圳户籍子女租房办理房屋租赁证或网格登记居住登记的时间应在2021年4月1日前。
质疑社区网格员失职
申请变更居住申报时间
白女士说,以前搬新房子后,都是社区网格员过来采集信息,或者房东帮忙申报,所以去年搬家后,就不理会小区信息登记了。
“我自己不主动申报是有责任的,楼主也没有向我们申报,但是网格员也有工作失误。现在因为居住信息中断,孩子无法入学。”白女士说。
为此,白女士多次找到社区工作站,要求将登记日期改为实际搬迁日期,但工作人员回复不能更改。白女士后来才知道,社区工作站工作人员没有操作改签系统的权限,于是询问社区工作站能否给学校开具纸质证明。但白女士后来从学校了解到,纸质证书不被教育部门认可,只看系统比对数据。
6月21日,白女士到龙岗区网格办咨询变更居住备案时间事宜。白女士说,区网格办工作人员给出的答复是:符合特殊情况,社区工作站可以提交资料。
[部门回应]
社区网格员是否失职?
花城社区工作站:
义务人自愿声明,电网工作人员主要是来查资料的
关于白女士质疑“网格人员未上门为其登记,存在工作失误”,6月23日,花城社区工作站回复称,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第七条规定,居住登记实行申报义务人自愿申报制度。非深户籍人员在特区居住的,申报义务人应当按照本条例的规定,主动向公安机关或者公安机关委托的机构申报非深户籍人员的居住登记信息。
据花城社区工作站相关负责人介绍,“申报义务人自愿申报制度”自2015年开始实施。是一项便民利民、优化群众服务的好举措,既能减少网格信息员打扰居民的次数,又能将信息由多次上门采集变为一次上门核实,进一步扭转网格信息员上门采集信息的“被动局面”;同时减轻了网格信息工作者日常信息采集的工作压力。自行申报不再是人海战术,只需要对自行申报信息进行有针对性的入户核查,各街道将释放出来的人力、财力用于更迫切、更广泛的民生服务。该负责人特别指出,去年疫情爆发后,社区网格员的工作量十分繁重,在社区防疫一线做出了重要贡献。即便如此,网格工作人员也没有在网格中留下任何需要验证的信息。
“所以网格员主要是上门核实信息,登记信息还是需要义务人申报。”该负责人表示。
可以更改居住备案时间吗?
花城社区工作站:
材料已送上级审核
白女士“变更居住备案时间”的需求是否符合变更条件?
根据白女士拍摄的《人事信息调查记录表更正信息2021版》(试行),更正条件有四种:姓名变更或系统登记错误、身份证号变更或系统登记错误;原则上同一地址(同一栋楼)、花园小区同一地点(同一房间号)、城中村同一栋楼;由于系统数据丢失、错误或工作失误导致的错误取消;特殊情况经社区、街道网格部门核实的,实行“一事一议”原则(录入时间不得更改)。
白女士认为,自己的情况符合上述变更条件,“原则上同一地址(同一栋楼)、花园小区同一地点(同一房间号)、城中村同一栋楼”。
这真的符合吗?花城社区工作站工作人员回复白女士。白女士的情况不符合前三项更正的范围,第四点也明确了“不得更改入职时间”。
但在白女士的坚持下,花城社区工作站的工作人员帮白女士试了试,并于6月23日下午陪同白女士到上级部门递交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