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疫情防控常态化的背景下,冬季天气渐冷,供暖也是“保基本民生”的“六保”任务的重要组成部分。2021年11月10日,供暖季提前到来,Xi安也将“回暖”。
按照以往的情况,很多人在冬季供暖季经常不达标,却拒绝缴纳采暖费,不向供暖公司反映,最终引发了一起群体供暖合同纠纷诉讼。
供热合同纠纷案件的主要争议问题是“温度是否达标”。总的来说,业主在这类案件中的成功率较低,主要是缺乏收集证据的意识,证据不足,有的觉得供暖温度不够,有的怕麻烦不申请测温,有的不知道具体的解决办法。下面详细讲解业主如何在供暖季保留证据。
第一步:明确供暖标准。
提前交费需要时间时,相关公司(单位)会出具供热协议或供热说明,明确约定温度标准、温度及违约责任。
第二步:要求测温。
可以拨打集中供热企业的热线电话进行咨询或投诉;有条件的,可以委托第三方机构代理。
第三步:修复测温记录。
使用带时间记录功能的摄像软件,测温记录固定;要求相关测温单位或者委托机构提供测温情况说明,或者复制、保存相关证明;有条件的可以进行公证。
第四步:尝试独立测量温度。
由于独立测温的真实性和标准不统一,一般不被供热单位认可,其个别证据的证明力因实际情况而异。所以可以尝试邀请小区物业或者业主一起进行测温。
法院提醒用户,第一时间向供热企业和监管机关反映供热问题,提高证据意识,保留相关证据,依法理性维权,与供热单位保持沟通,共同度过暖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