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号:
酒类专营合同
供应商(甲方):甘洛县瑞丰商贸。
需求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独家销售甲方提供的酒水,就采购事宜达成成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1.产品类别、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和价格:
序列号类别名称规格数量发票价格礼品政策
1啤酒乐宝1*12以双方确认的订单为准,58作为固定赠品赠送。
2啤酒重庆88 1*12 42
3啤酒乐宝春生1*12 88
以上是公司统一批发价。在合同有效期内,如果厂家调整市场价格,甲方保证供货价格不变。
2.订购方式和交货地点:
订单形式:乙方通过QQ、微信、电话等形式向甲方下单,并经双方确认数量后,甲方负责配送至乙方门店。
3.接收和交付:
3.1乙方应在签收时对货物的品种、规格、数量和外观进行验收。如发现甲方提供的货物异常,甲方将立即快速解决,确保货物完好。
3.2如乙方签收后瓶体损坏且瓶盖未开启,甲方将在乙方拍照确认后进行赔偿,但因乙方工作失误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付款的结算和支付:
甲方和乙方应在每月月底的最后一天结算当月的款项。双方合作变更或终止后,乙方应结清所有款项。
5.双方履行合同期间,乙方无违约行为,不限于乙方月销售额,每月固定给乙方15件乐宝。
6.违约责任
合同期内,乙方正常经营,无故停止销售(如转卖其他品牌饮料),解除双方供货关系,赔偿甲方违约金人民币3000元(大写:人民币3000元整),并退还甲方赠送的所有饮料及免费零配件..
7.合同期限:
这份合同长期有效。如果双方对继续履行合同有异议,可以提前讨论。如无异议且有实际履行合同,合同效力自动延续。
8.其他协议:
8.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0.2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签署日期:签署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