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民事责任的主要方式有:
1.停止侵害:为了保护财产或人身的合法权益,受害人有权要求侵害人停止侵害。
2.排除妨碍:对于妨碍他人行使民事权利或者享有民事权益的行为,被侵权人可以依法请求侵权人排除这种妨碍和妨碍行为。
三、排除危险:鉴于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行为人的行为已形成潜在威胁。相反,权利人可以要求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危险。
4.返还财产:指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行为,被侵权人可以依法请求侵权人返还。
动词 (verb的缩写)恢复原状:广义上是指恢复到权利被侵害前的原状,狭义上是指修复受损的财产。
6.修理、重做、更换:针对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损坏,被侵权人可以依法请求侵权人修理、重做、更换。
七。继续履行:当对方违约不履行合同时,法院会强制违约方继续实际履行合同债务。
八、损失赔偿:
因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履行合同、侵权及其他民事侵权行为给对方造成财产损失时,受害方有权以财产向违约方(或侵权人)主张赔偿。
九。违约金的支付:在完全不履行或者不正当履行债务的情况下,必须按照约定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或者金钱以外的其他财产。
X.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在不法行为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影响范围内,运用救济手段为受害人消除不良后果、恢复受损名誉。
XI。赔礼道歉:针对民事主体受到损害的人身权(如姓名权、肖像权)和被侵害的财产权,以礼貌或行动请求加害人赔礼道歉的自然人,以取得对方的谅解和原谅。
以上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