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22年3月4日起
辽宁省户籍居民
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人员
不需要回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
可以直接去大连的派出所
身份证受理点的申请处理
接受范围:
1。户籍地为辽宁省,公民年满16周岁。
公民本人在省内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现场填写居民身份证登记表,提交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证明材料之一进行审核。
二、户籍所在地为辽宁省,且未满16周岁的公民。
监护人陪同申请人在省内异地居民身份证受理点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现场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并提交申请人户口簿、学生证、居住证等合法稳定的证明材料进行申领。
1.申请人户籍与父母户籍在同一户的,提交户口簿和监护人身份证。
2.申请人户籍与父母户籍不在同一户,出生医学证明能够反映监护关系的,提交申请人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监护人居民身份证查验。
3.申请人户籍与父母户籍不在同一户,出生医学证明不能反映监护关系的,提交申请人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结婚证、监护人居民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