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四个月前,有个男的找我帮忙,说他原来是一家公司的产品经理。因为得罪了领导,被领导以“足以胜任岗位”为由,要求向公司申请,调到运营部做内容编辑。
公司的调岗行为显然是他无法接受的,因为两个岗位的工作职责完全不同,工资待遇也不一样。在他看来,领导这种行为,其实是想以调动岗位的名义,逼迫他主动辞职。
01、为什么不干脆直接辞退呢? 因为根据劳动合同法,公司无论以什么理由辞退员工都要支付遣散费。如果辞退的理由是合理的,比如公司的结构框架发生变化,导致他们之间的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那么就应该按照员工的工龄支付经济补偿金。
如果辞退理由不合理,比如公司辞退员工,没有给出任何理由,那么这种行为就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公司要支付员工双倍的经济补偿金,也就是所谓的赔偿金。
在实际操作中,无论哪种情况,公司肯定是想以最低的成本劝员工退的。如果它能不出钱,那自然更好。
所以才会有开头的情况。公司希望通过这种行为将员工转移到完全陌生的工作环境中,接受完全陌生的工作内容。
面对这种情况,大部分员工都会不情愿地从公司辞职。因为无论从工作内容还是未来的职业规划来看,他们都无法从中得到嫉妒,只能赶紧离开,去找下一份工作。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员工以“个人原因”为由辞职,公司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或赔偿金。
所以,员工主动辞职正好达到了公司的目的。
02、不过,公司真的可以随意将员工调岗吗?那当然不可能。
我们入职的时候和公司签劳动合同,合同里会明确规定我们的工作岗位和月薪,把我们调走的操作基本上就是改变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公司要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需要与员工协商并达成一致后,方可进行变更。
言下之意,没有和公司达成一致,公司不能随意调动我们的岗位。如果是强制调我们岗,那就违法了。我们可以去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甚至被强制辞职,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03、被公司调岗时,该怎么操作? 很多人一想到要和公司协商,要向劳动部门投诉就头疼,但是具体操作流程一点也不复杂。首先,既然公司要转岗,就要发书面或邮件通知,明确员工转岗的具体原因,从哪个部门转到哪个部门。如果没有,我们会主动找公司要。这个时候不要不好意思。都在这里了。要坚强。
然后在接到转岗通知后,可以和公司协商,说公司未经员工同意擅自变更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条件是违法的,然后搬出《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向公司表明你已经阅读了法律法规。
最后是一个博弈过程。如果觉得没必要再待下去,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然后拿着补偿金去找下一份工作。如果你觉得这个公司整体福利还不错,可以要求公司履行原劳动合同,继续留在原工作岗位。
大多数情况下,公司肯定不会接受。一方面,他们从来没有想过一直处于弱势地位的员工会突然变得强大。另一方面,他们也知道违反劳动合同法的后果。
这时候就不要考虑那么多了,能满足自己的心理预期就好。
04、经济补偿怎么计算?其实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挺简单的。再来看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原解释。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如果是试用期,不满六个月的,那么就给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看完是不是有点迷茫?没关系。接下来我通过三种情况来说明。假设一个员工月薪9000元。
如果他刚工作一年,劳动合同被公司解除,那么按照他的工作年限,公司需要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也就是9000元。
如果他工作没满六个月就被公司辞退,按照规定,公司需要支付他半个月的工资,也就是4500元。
如果他工作不满一年半就被辞退,按照规定,公司要支付1.5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也就是13500元。
所以,你可以根据自己的工龄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来计算,看看如果被公司依法辞退,你能得到多少经济补偿。
05、写在最后其实职场上的劳资纠纷很多。更多的时候,我们的劳动者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一方面是因为劳动的性质,另一方面是因为不懂法。
这很容易造成,被公司欺负,所有的委屈和难过只能忍气吞声。
为了改善这样一个职场乱象,我争取每天和大家聊聊职场上的一些矛盾和化解的方法。我比较了解,也知道万一真的发生了该怎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