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容易退货。随着近十年网购的不断升级,很多年轻人基本都在网上购物。
但是网上的东西只能靠图片来摸,所以人们根本不知道产品的好坏。
有些商家通过软件把自己产品的图片装饰的很漂亮,让人想买,但实际上这些产品可能是假冒伪劣产品,或者是仿制品、假货等等。
对于这些不正规的产品,有些人会在消费者购买后选择退货,但很多人只能吃自己的钱。
很多人选择沉默而不是退货,因为按照目前电商平台上各大商家的一贯风格,退货是非常困难的。
虽然有些商家承诺7天无理由退货,但前提是你不能拆包,不能有任何损坏。一旦你拆包或者有一点污渍,商家就不同意退货,最后消费者只能自己承担损失。
这些商家之所以能这么霸道,是有一定原因的,因为他们可能在和消费者打交道的过程中做了相关约定,甚至有些格式条款都做了约定。最后很多不懂法或者法律意识不强的消费者只能默默承受。
然而,这个网购退货难的问题即将出现转机。
2022年3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一)》,将于2022年3月15日正式实施。
《规定》主要对网络消费合同权利义务主体的认定、直播营销的民事责任、外卖餐饮的民事责任进行了详细规定,共20条。
有很多规定和网购密切相关,尤其是和退货难有很大关系。
例如,第1条[标准条款]规定:
电子商务经营者提供的格式条款规定了以下内容。消费者主张格式条款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a)收货人收到货物应视为承认货物的质量符合约定;
(二)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依法应当承担的责任,由平台内经营者承担;
(3)电子商务经营者拥有单方解释权或最终解释权;
(四)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投诉、举报、请求调解、申请仲裁和依法提起诉讼的权利;
(五)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电子商务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其他约定。
此外,第五条【七天内无理由退货】提到:
消费者因需要检验商品而对商品进行拆封,不影响商品完整性,电子商务经营者以商品已拆封为由主张不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无理由退货制度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这两个规定对消费者起到了很好的保护作用。
以后你不用担心因为买了不合适的商品而被商家拒绝,也不用担心商家列出的一些霸王条款对你的权益造成损害。
比如你通过网购购买了某种商品,商品有一些外包装,消费者拿到快递后可以开箱验货。如果发现商品有问题或者不适合自己,在商品本身和外包装没有明显损坏的情况下,可以无条件退货。
如果在网购过程中遇到一些不公平条款,比如消费者签收快递,这就意味着消费者认可产品质量,完成交易。
或者有些商家在商品页面做一些虚假宣传诱导消费者,然后在后面一些不起眼的地方列出一些格式条款,然后标注最终解释权归商家所有等等。
3月15日以后,这些格式条款和霸王条款都不管用了。
如果电商经营者欺骗消费者,做一些虚假宣传,消费者可以随时将商家起诉到法院,最后大概率得到法院的支持。
此外,《规定》还对电商刷单、虚假原价优惠价格的行为作出了明确规定。
比如有些商家惯用的伎俩就是先提价,然后给人虚假折扣。这种行为以后就不行了。如果消费者发现前后价格有问题,可以将商家起诉到法院,这样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当然,除了传统电商监管严格之外,近几年新兴的直播监管也会更加严格。这里有一个明显的变化,就是落实了直播平台运营方的连带责任。
比如第十七条【网络直播营销平台的责任】规定,网络直播营销平台经营者不能提供直播间经营者的真实姓名、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可以参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四条向网络直播营销平台经营者主张赔偿。网络直播营销平台经营者承担责任后,有权向直播间经营者追偿。
总之,2022年3月15日之后,无论是电商运营平台、商品提供者,还是直播间里的各大主播,都不会像以前那样任性了,也不会随便欺负消费者了。
条例颁布后,消费者将得到全方位的充分保护。如果平台、商品提供者或者一些主播以一些明显的违法行为进行商品销售,最终将承担严重的法律后果。
有了这些法律保障,相信在未来,大家在网购的过程中会更加放心,网购的生态也会进一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