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条的合同内容是什么?流行的表现形式有哪些?文中提到了合同的内容,接下来我就说说合同通用条款的常见风险。本文首先谈谈合同主体的常见风险。
姓名、名称不一致的风险。比如合同的内容有哪些?流行的表现形式有哪些?书中提到:当事人的名字是指当事人的姓和名,而不是绰号。比如客户名字叫张三,外号叫“法外狂徒”,那么就应该让张三在合同上签“张三”,而不是“法外狂徒”或者“小张”等等。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合同的头尾主体要一致。比如头部写“张三”,尾部签名也应该是“张三”,而不是“李四”或者其他名字。
如果头上写“张三”,尾上签“李四”,在确定主体时会有一些争议,尤其是合同履行时,与张三关系密切。比如在“张三”结算支付的情况下,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只有确认“李四”为合同主体,才有可能进行变更。
企业名称应当一致,自然人签字应当一致。我遇到的极端案例是,当事人与浙江123公司签订加工合同,与台州123公司和解,但起诉时找不到上述两家公司的名称。给追债带来了很大的困难。
签订资格的风险有些签订合同的主体没有这个资格。
比如企业中的一个业务部门,一个办公室,一个项目部,都不是合格主体,没有资格签订合同。
再比如和未成年人签约,和精神病人签约。
再比如和没有代理权的人签订合同。
性能鉴定的风险。 有些合同的履行需要当事人取得相关资质。如果当事人没有资格,就有不履行的风险。比如疫情刚爆发的时候,需要大量的口罩,当时就有很多人参与制作口罩。不知道做口罩需要相关部门审批。如果没有通过审批,就是非法生产。风险不言而喻!
另一个例子:普通建筑合同。建筑施工也需要相应的资质。一些企业违法将工程转包给个人,这显然是违法的,签订的合同条款注定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当事人的信誉和履约风险。 有些合同无法履行,或者履行后款项无法收回,这与当事人的信誉密切相关。可以说,很多合同还没签就注定无法履行,注定无法还钱。
比如企业和自然人被法院列入黑名单,你还是要和他们签合同。
比如企业和自然人经常打法律关系和你签的合同一样的官司。如果和他们签订了买卖合同,通过搜索发现合同的另一方作为买方经常提出质量异议,作为卖方经常拖欠货款。
等一下。
以上是合同主体常见的法律风险。你明白吗?下篇讲合同主体风险的防范,记得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