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谁来处理?
继承开始后,遗产管理人会处理遗产的分割。《民法典》第1145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选举遗产管理人;未选出继承人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所有继承人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作为遗产管理人。
02
什么是传统支持协议?
遗赠扶养协议是自然人(受遗赠人、扶养人)与继承人(受抚养人)以外的组织或个人签订的协议,受遗赠人对受遗赠人的出生、扶养、死亡负有责任并享有受遗赠权。《民法典》第1158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根据协议,该组织或个人负有赡养该自然人的义务,并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S2/]03
子女需要为去世的父母还债吗?
根据《民法典》第1159、1161条规定,子女继承父母遗产的,应当先以遗产清偿债务,再分配剩余遗产。清偿债务以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出遗产实际价值的部分,子女没有义务清偿,当然子女自愿清偿的除外。
04
在法定继承、遗嘱和遗赠扶养协议并存的情况下,哪种效力优先?
遗赠扶养协议优先于遗嘱,遗嘱优先于法定继承。《民法典》第1123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