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诉讼中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
1、男女平等原则。
2.照顾儿童和妇女利益的原则。
3、有益于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4.权利不得滥用的原则。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被消耗、损坏或者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赔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1065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和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归各自所有、部分归共同所有。该协议应为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第1087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本着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依法受到保护。
二、离婚财产分割流程是怎样的
1。界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确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应以当事人提供为前提,法院不主动调查确定。夫妻财产分割仅限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在财产分割前,如果一个“小家庭”和一个“大家庭”共同生活,尚未分居,就要先进行财产分析,严格区分夫妻共同财产、个人财产和大家庭共同财产,区分夫妻共同财产。
2。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先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再进行判决,即先由当事人协商拿出分割方案,再由法院审查确认;如果离婚双方协商不成,法院应先提出分割方案,让双方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就财产分割达成协议。无法达成调解协议的,依法判决。
近年来,很多人离婚是因为一方出轨,而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出轨方应该少分或者不分财产。只要当事人强烈要求按规定分配,一方无可奈何。从道德上讲,出轨本身就是一件损害家庭的事情,有罪的一方应该主动把更多的财产分给无罪的一方,这样才对得起另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