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一个好朋友的要求。出台文件,对特殊时期即将失业、面临类似困境的劳动者给予指导。如果他们的权利得到保障呢?被动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争取哪些合法权益?
劳动法实践中需要注意的细节很多,各地的裁判口径也不一样。本期只谈经济补偿的适用,不做过多阐述,力求在更短的篇幅内解决朋友的需求。当然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一、经济补偿的适用
1。企业经济性裁员:
这种情况很好理解。企业遇到可以裁员的情况时,应提前30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意见后,可将裁员方案报劳动行政部门。
在实际操作中,为了稳定大局,员工可能要到被裁当天才能拿到“官方公告”,但如果补偿方案符合预期,也可以顺利推进。
当然,裁员时会优先考虑留住,但这类人员经济上下岗也不是不可能,但要“优先”留住。所以,以下三种情况都不是“护身符”。
案例列表:
(一)与本单位订立长期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家庭无其他从业人员,有老人或未成年人需要赡养的。
2。企业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如何理解重大变化?以下法律观点可供参考:
《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款的解释》(原劳动部办公厅〔1994〕289号)将“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定义为“不可抗力或者其他致使劳动合同全部或者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情形”,包括企业搬迁、兼并、企业资产转让等。,不包括本法第二十七条所列的客观情况。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上面提到的一个月工资,就是我们常说的代通知金。
3。劳动合同到期,企业提出不再续订的;
双方签订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企业可以选择不再续订。虽然《劳动合同法》没有要求企业提前通知员工,但部分地区的法律和实践使企业的通知义务具有强制性,因此建议企业提前30天通知员工解除/续订劳动合同的意向。
双方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企业能否单方面决定不续签,各地情况不一。有的地区认为企业有权决定是否与员工续签第三份劳动合同,有的地区认为员工在企业工作满10年或者连续签订两份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企业无权解除劳动关系,即企业应当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4。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
因为任何一方发出解除通知都可能带来法律风险,实践中双方协商建议解除劳动合同才是上策。当然,双方也要注意协议条款的合理性和合法性,不存在法律上的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支付工资、加班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达成的协议,,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存在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的情形,应当认定有效。”
二。计算经济补偿金的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给劳动者。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为劳动者月平均工资的3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2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前12个月平均工资的“工资”是指劳动者应得的工资,包括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补贴等其他货币收入。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的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补贴等货币收入。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工资是指税前工资,所以包括个人承担的各项社会保险和公积金费用,以及企业代扣代缴、员工承担的个人所得税。
在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基数时,不同地区的司法实践对加班工资是否应计入月平均工资持有不同观点。在实践中,我们提倡的时候可以考虑加入计算基数。
此时此刻你可能想知道的~: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同债务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医疗、伤残津贴、抚恤费用,所欠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向职工支付的赔偿金;
(二)破产人所欠的除前款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和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