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一般是指农村农民或个人占有、利用作为住宅基地的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已建住宅的土地、已建住宅但无屋顶的土地、不能住人的土地、规划建房用地三种。宅基地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宅基地使用者可以享有使用权。
谁有资格取得宅基地使用权?
万典律师认为,农村村民有主体资格取得集体所有土地上的宅基地使用权,只有本村村民才有资格取得本村的宅基地使用权。即使从其他村迁入,也必须将户口迁移到本村,具备本村集体经济组织资格后才能申请宅基地建房。
宅基地使用权如何取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颁发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发证,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村民申请在宅基地上建房,应先向集体土地所有者和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个人建房用地申请表,经村民委员会审核,乡镇政府和县政府批准后,领取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
在宅基地上建房需要注意什么?
第一,不要在非宅基地上建房!
农村的房子基本都是建在自己的宅基地上。如果在耕地或者草地上建房,肯定是违法的。建的房子也是违章建筑,会直接拆除。同样,宅基地除了盖房子,也不应该用于其他事情,比如建工厂。
第二,不要超面积盖房子!
宅基地面积标准为每人20至30平方米;3人以下的户按3人计,4人以上的户按4人计,5人以上的户按5人计。其中,民族自治地方农村村民宅基地面积标准可以适当提高,具体标准由民族自治州、自治县人民政府制定。
超期居住占用的土地面积与原宅基地面积一并计算。新建住宅全部使用农用地以外的土地的,可以适当增加土地面积,增加的部分每户最多不超过30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