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秘密代表着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甚至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生存。因此,企业要求接触商业秘密的员工签订保密协议是非常必要的。但是很多企业主对保密协议不是很熟悉,所以今天我就带大家了解一下签订保密协议的要求。
●什么是保密协议●
保密协议是指双方就一方告知另一方的书面或口头信息达成的保密信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的协议。如果保密内容不多,也可以直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
●违反保密协议的责任●
负有保密义务的一方违反约定,向第三方泄露保密信息,给企业造成严重损失的,将承担民事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保密协议的类别●
可分为单边保密协议和双边保密协议。
单方保密协议是指一方对另一方负有单方保密义务的协议。
双方保密协议是指协议双方就一方告知另一方的书面或口头信息达成的不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保密信息的约定。
●保密协议的相关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有关的保密事项。
对于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约定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在竞业限制期内按月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保密协议的主要条款及相关解释●
一般包括以下子句:
1。保密的范围或内容
一般包括企业产品设计方案、企业内容、配方、生产工艺或方法、客户名单、供货信息、营销策略、招标中标底、标书内容等信息。
2。责任主体
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性质和经营情况,分析哪些岗位与商业秘密正相关。但是,与接触、了解、掌握商业秘密的员工签订保密协议比普通员工或全体员工更重要。
同时,也建议将不在保密岗位和技术岗位,但在日常工作中可能有意无意获悉商业秘密的普通员工纳入保密主体的范畴。
3。保密期
保密期限不是法律规定的,即可以是固定的,也可以是永久的。只要不公开,就可以保密很久。根据这种情况,企业可以在保密协议中约定,不仅在劳动合同存续期间,而且在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终止后,直至商业秘密公开前,员工不得披露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企业的商业秘密。
4。保密义务和违约责任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企业不得与职工约定由职工承担违约金,但职工违反服务期约定或者竞业限制义务两种情况除外。
因此,保密协议不应约定员工泄露企业商业秘密应支付违约金,而仅要求员工赔偿给企业造成的损失。
●哪些岗位人员建议签订保密协议●
第一类人员:中高层人员、RD人员和技术人员
这类人要么掌握着企业的核心技术,要么担任企业的主要管理工作,掌握着企业的重要经营信息,是签订保密协议的主要对象。
第二类人员:一般技术支持人员和关键岗位技术工人
虽然不是最重要的人员,但可能接触到企业的核心技术和产品,所以需要签订保密协议。
三类人员:营销、策划和销售人员
这类岗位人员通常是业务决策的实施者。他们在实际工作的推广中对企业营销方案和客户名单有着深刻的理解,与企业终端服务息息相关,掌握着消费者的第一手反应。企业也要签订保密协议。
四类人员:财务、秘书、IT、安全和其他职位
后勤保障岗位在实际工作中会因为岗位的原因而知道企业的部分或全部商业秘密,但对商业秘密的敏感性、注意性和防范能力较弱,可能会有意无意地泄露企业的商业秘密。实际操作中,也建议签订保密协议做好准备。
●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的区别●
这是两类。
保密协议禁止员工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将承担一定的法律后果。员工一旦签订劳动合同,就有义务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且无需支付额外的保密费。
竞业限制是指在用人单位与其他知悉用人单位商业秘密或者对用人单位经营有重大影响的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者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工作,也不得自行生产同类产品或者经营同类业务。
通常针对的岗位有营销(避免客户流失)、技术(避免公司核心技术泄露)、产品研发(避免竞争对手发布具有核心商业价值的同类产品)等等。
竞业限制条款是劳动合同中的延迟生效条款,即在劳动合同其他条款发生法律效力后,该条款生效。
竞业禁止协议也可以视为保密协议的延伸,可以安排在员工离职时签订。
竞业禁止协议是有期限的,一般不超过2年。公司需要在竞业限制期间给予员工必要的补偿。补偿标准一般按照在职期间工资的一定比例按月发放,通常为月工资的30%至80%不等,可参照当地文件执行。
有些公司在竞业禁止协议中写明,员工在职期间的工资已经包含了竞业禁止期间的费用,以避免支付赔偿金。这份协议没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