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民因自行修剪树木被罚14万,持续引发关注。8月17日,上海市松江区绿化市容管理局回复南都记者称,已关注到网上的树木权属及罚款纠纷,涉事的樟树系被截断断面,仅剩下2米左右的树桩,属于砍伐行为。该负责人表示,罚款是城管部门做出的,当事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上海市民李先生指着医院外的香樟树说。根据网络。
近日,家住上海松江区松江绿洲富康花园的李先生遇到了一件烦心事。原来,2002年,他花了一万多元买了樟树种在院子里。樟树长高后,2010年,李先生帮物业搬下院子种植。后来搬到院外的樟树树冠渐渐挡住了采光。李先生说,是他自己修剪的树,后来被举报并罚款。
“现在我明白了,可能是他邻居投诉。”8月17日下午,松江区绿化市容管理局负责人告诉杜南记者,此次行政处罚是因小区居民投诉所致。我局已注意到上述行政处罚引发的争议。
“今天(8月17日),我局分管领导和松江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分管领导参加了电台直播节目。上午节目播出后,有群众留言,下午电话连线答疑。”该负责人表示。
对于外界关注的树的归属问题,上述负责人告诉南都记者,他个人认为,“律师的分析是正确的。不管现在是把树栽在自家院子里,还是搬到围墙外,树的产权不变,这是居民的权利。然而,他(李先生)现在正在砍树。他说是修剪,实际上是因为树没修剪就确定是砍了,就砍了。”
松江区绿化市容管理局收到城管局的调查函后,工作人员对涉案树木的种类和价格进行了鉴定。上述负责人告诉南都记者,香樟是一种价值比较高的树。20年的樟树能长到五六米。“他当时买了一万多块,现在市值两万多。”
“是一整棵树,直接横着砍,留下两米多一点的树桩。”其表示,根据《上海市绿化条例》的相关规定和技术规范,不同类型的树木有不同的“修剪”和“砍伐”标准。“有的树长到一定高度就修剪,有的树长到同样高度就砍。对于这棵樟树,他的行为属于伐木。”
杜南记者注意到,松江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8月17日通过直播回应了这起纠纷,称松江新桥镇城管中队根据事实和证据进行了集体讨论,将当事人的行为定性为擅自砍伐树木。根据《上海市绿化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二款,擅自砍伐树木的,处以绿化补偿标准五倍至十倍的罚款,拟罚款人民币14.42万元。
松江区绿化市容管理局负责人表示,处罚决定由松江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作出。据其了解,当事人李先生已缴纳罚款,后续当事人如有异议可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那么,当居住区树木的生长影响到居民的采光、通风和居住安全时,我们该怎么办?松江区绿化市容管理局回应,“先联系物业、居委会或业委会研究处理。”常规修剪不能解决问题的,可以提出回缩修剪、迁移或者砍伐的请求,由养护单位向市或者区、县绿化管理部门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