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记得以前的文章里说过,中国五千年的历史是伴随着无数封建腐朽思想的。重男轻女的现象今天依然存在。唐朝的武则天只是女性中的一个代表。
直到宋代,女性的地位跌到了谷底。当然,这仅限于普通人的女人,王公贵族的女孩是没法比的。
在古代,人们对女性的要求极高。为什么一般把不结婚的女生称为大家闺秀?是因为女人未婚的时候很少出门,住在闺房里,父母也不会让她经常出门露脸,从而避免了一些意外。
而一般的女人如果因为犯罪而坐牢,基本上就毁了她的一生。即使你能活着出狱,别人也会对你另眼相看。
女性的地位已经够低了。如果你成了女囚,基本上监狱里的狱卒都不会把你当人看。《清代十大酷刑》中详细记载了狱卒会使出浑身解数折磨侮辱女囚,人性的野蛮在这个时候完全暴露无遗。
所以很多意志坚强的女性在知道自己要进监狱的时候会提前自杀,以避免非人的虐待。
在中国古代,惩罚罪犯的方法多种多样。其中,最残忍的酷刑是剥皮割腰。对于女囚,还有一种践踏尊严的不人道的惩罚。
在原始社会,人们已经学会用树叶遮盖身体的私处。在古代,对女囚犯的惩罚之一就是展示她所有的衣服来侮辱她。
贞操在古代是女人最重要的东西,这种惩罚会对身体和心灵造成毁灭性的影响。但是,真正能受到这种惩罚的女人,无非是做了人生中不可原谅的事情,另一种是违背了统治阶级的核心利益。
而这种女人,在这种惩罚面前,就像过眼云烟一样。在有限的文献中记载,我国历史上有三位女子对这种刑罚不屑一顾,她们也在五千年的历史长河中永远留下了自己的名字和事迹。
首先,我们首先要讲的是,咸丰时期,国内农民起义,外族入侵,人民处于水深火热之中,民间爆发了许多反抗外来侵略和封建统治的起义。这时,起义军的一位名叫秋二娘的女首领不幸被自己的手下出卖,被捕入狱。清朝的酷刑特别残忍,尤其是对当时的“反贼”。二娘被捕后,直接被下令在当年执行死刑。然而,在拘留期间,他遭受了非人的酷刑,身上没有一片完整的皮肤。在去刑场的路上,他被刽子手脱光了衣服。此时的二娘趾高气昂,正义感清晰,死得大方,无所畏惧。
第二个和二娘一样,是那个时期义军的女首领,命运也差不多。但这个叫廖观音的女头目在行刑前发誓,被认为是邪恶的。
第三个是隋末起义军的首领,名叫陈硕珍,自封文嘉皇后。虽然在街上被狱卒脱光了衣服,但他依然气度悠长,有正义感,目光坚定地看着每一个人。
面对顽固的封建统治阶级,他们仍然能够进行顽强的抵抗。遭受了非人的折磨和屈辱,却依然坚毅无畏,这些备受瞩目的英雄历史女性形象将永远留在当今世界,被我们的后代铭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