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从事高端技术研发,非常重视保密工作。该公司计划在不久的将来与工人签署保密协议。保密协议中一定要约定保密费吗?如果有,保密费的标准是什么?我们想在保密协议中约定违约金,追究违反保密协议的责任。违约金多少合适?
劳达李永超回复关于保密协议,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有关的保密事项。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给用人单位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用人单位保密的技术信息和业务信息。技术信息,包括技术水平、技术潜力、新技术前景预测、替代技术预测、专利趋势、新技术影响预测、设计、程序、产品配方、制造技术、非专利技术等。商业信息包括新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和如何开拓新市场、产品的社会购买力、产品的区域分布、经营策略、流通渠道和机构、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信息、产销策略等。与知识产权有关的保密事项是指专利技术、商标设计、计算机软件、专有技术、集成电路等。也就是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保密协议的内容应该是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有关的事项,而不是其他事项。
关于保密费的问题,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需要向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支付保密费。实践中,大多数人认为保密义务是基于劳动者的忠实义务,是劳动合同的附随义务。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额外的保密费。当然也可以理解为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已经包含了保密义务的费用(对价)。如果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了保密费,并且约定劳动者违反保密约定需要返还保密费的,劳动者有义务返还保密费。
关于保密协议违约金问题,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情形包括服务期约定和竞业限制约定。如果保密协议含有竞业限制条款,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约定违约金。至于违约金的标准,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在实践中,综合考虑员工年收入、竞业限制期限、竞业限制补偿金额、商业秘密价值等因素确定。实践中,约定违约金为员工年收入的3-5倍是常见的。如果保密协议不包含竞业限制条款,目前大多数人认为无法约定违约金。当然,如果劳动者违反了保密协议,用人单位可以通过民事侵权来维护自己的权利,甚至追究泄密者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