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劳动者都希望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总以为这在用人单位就能稳定的做到。真的是这样吗?今天通过这篇文章,给大家分享一下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好处和一些提醒,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1。什么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答: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没有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只要劳动者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双方均未出现《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劳动者就有权一直在用人单位工作。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固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什么好处?
答: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以下优点,欢迎大家继续补充——(1)劳动合同没有终止时间,所以用人单位不能以“劳动合同期满”为由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这与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形成鲜明对比;
(2)如遇经济性裁员,优先考虑留用。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二)与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3)有利于提高员工的忠诚度和感情。一般情况下,在这个单位感觉是“铁饭碗”;降低员工离职率;
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铁饭碗”吗?
当然不是!
如上所述,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不是绝对不可终止或不可撤销的。如果员工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仍然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当然,劳动者也可以主动辞职;甚至双方协商一致就可以解散,没有其他特殊待遇,更谈不上“铁饭碗”了。
四。用人单位是否应该向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提出辞职的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答:要看劳动者主动辞职的原因。
如果员工是因为个人原因辞职,而不是因为《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则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不会因为没有固定劳动合同而有其他特殊待遇。
最高人民法院2014年批复:经济补偿金的合法性决定了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的,用人单位有权拒绝支付经济补偿金。因此,只要劳动者自愿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就没有义务支付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以上意见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