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了租房押金的收据或证明怎么办?经常有租房后中介不退押金的纠纷。现实中不退押金的原因和情况是不一样的。他们有的没有押金收据,有的有收据却丢了,有的因为其他原因产生纠纷。那么如果出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呢?
【/s2/】押金收据丢失,出租方有权不退押金吗?
在不退押金的纠纷中,这种情况很常见。不得不说,这种情况纯粹是玛莎的承租人在给自己找麻烦。
▌押金收据的丢失当然是承租人的过错。这是出租人不退押金的原因吗?
当承租人的存单丢失时,如果是个人,出租人可能更容易说点什么。如果是中介公司,往往会以此为由拒绝退费。理由是“公司有要求,押金必须凭押金收据退!”
这个理由在法律上肯定是站不住脚的。只要真的收到定金,并且按照约定应该在合同结束时返还,就必须按照约定履行。至于收据的丢失,那只是一个小问题。承租人完全可以写一份证据,明确收据无效,然后办理退款手续。
如果承租人在这种情况下向法院提起诉讼,只要出租人承认收到了押金,押金收据的丢失当然不会成为法律抗辩,法院肯定会判决返还。
但事实并没有这么简单。如果承租人真的对簿公堂,出租人不会承认押金条丢失的事实,而是会说“没有收到押金,押金条不丢失”!
如果出租人以这种方式抗辩,则由承租人来证明是否已经支付了押金。如果不能举证,可能要承担败诉的风险。由于存单丢失,这种情况其实和没有存单没有太大区别。
我其实交了定金,但是没拿到存款单。押金能退吗?
出现这种情况,我只能说承租人没有生活常识!“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言而无据,以言为据”是最基本的常识。给对方钱作为必要的证据,是每个成年人都应该有的常识。如果因为缺乏这种常识而出了问题,有时候你得自己承担损失。
这种情况下,承租人往往会有这样的理由:合同明确约定要交押金。房子租了一年了,如果真的没交押金,出租人还会不理我吗?所以合同中的约定可以证明我交了定金!
证明他是以合同中有约定为由交了定金。杨律师想说,这个在法律上不一定成立。通常合同只是证明你应该履行什么样的义务,拥有什么样的权利,并不能直接证明你已经履行了义务。除非合同中有确认定金已交,否则“已交”和“应付”在法律上的含义是完全不同的!
无论是交了押金、没拿到收据还是收据丢失,如果出租人承认收到了押金,在法律上要求退款是没有问题的。
【/s2/]▌但是,如果出租人否认收到押金,押金能否追回,要看是否有证据证明押金确实已经支付。以下几种证据可以证明押金已经支付:
1.银行转账凭证。
如果押金和租金都是通过银行转账等有据可查的支付方式支付的,则可以通过提供相关转账记录,然后按照合同中的条款计算,来计算押金和租金的实际支付额。基于此,基本没有问题。
2。其他能够证明保证金已支付的书面证据。比如上面说的,注意合同中的“押金已付”条款,或者房租收据、房屋交接单据中有直接或间接证明押金已付的内容。所以,存款收据,从广义上讲,并不局限于收据的形式,各种书面文件中的意思表示都能起到相应的作用。书面证据的有效性相对较高。如果内容明确,证明力通常比较高。
3.采取录音、短信、微信记录、证人等证据。
如果没有上面提到的书面证据,当发现情况不妙时,要注意尽可能收集其他证据。
比如出租人说不提供押金条不能退押金,其实出租人往往不会直接否认承租人交了押金,也不会说不退。它只是以工作程序为由索要押金单,让承租人继续寻找押金单。
如果此时出租人也承认承租人已支付定金,承租人可以在协商过程中通过录音、微信或短信协商等方式收集证据。
当然,这种证据不如前两种证据有效,但有证据总比没有好。最后总有胜诉的机会。而且,如果承租人已经有了这样的证据,出租人拒绝承认自己收到了押金的可能性也会降低。